2023泄洪区搬迁补偿标准:补偿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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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洪区搬迁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国家政策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下面百科参考网小编带来2023泄洪区搬迁补偿标准,补偿范围有哪些?
一、2023泄洪区搬迁补偿标准
泄洪区搬迁补偿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二、2023泄洪区补偿范围有哪些?
(一)农作物。
1.补偿对象认定。原则上为实际耕作土地的居民,蓄滞洪区内行政事业、公益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企业耕作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承包土地为订立有合法承包合同的各类承包土地。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土地,实际耕作人为补偿受益人,但原承包人与实际耕作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专业养殖。
1.畜牧专业养殖。
(1)补偿对象认定。因蓄滞洪运用导致畜牧养殖受到损失并达到专业养殖标准的畜牧专业养殖居民,区内行政事业、公益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企业养殖的畜牧不予补偿。畜牧专业养殖标准:生猪养殖规模存栏20头或年出栏50头以上,能繁母猪存栏5头或仔猪年出售100头以上;肉牛存栏或年出栏10头以上;肉禽养殖规模存栏300只或年出栏2000只以上,蛋禽养殖规模存栏500只以上;羊养殖规模存栏或年出栏30只以上。
2.水产专业养殖。
(1)补偿对象认定。因蓄滞洪运用导致水产品损失并达到专业养殖标准的水产养殖居民(含稻渔综合种养居民),区内行政事业、公益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企业损失的养殖水产品不予补偿。水产专业养殖标准:精养鱼塘1亩(含)以上、普养鱼塘5亩(含)以上、自然水域(湖泊、水库、河沟)养殖面积50亩(含)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为10亩(含)以上。其中:精养鱼塘指养殖设备比较完备,按精养高产规范要求投放苗种、投喂饲料,防治病害及日常管理。
稻渔综合种养统一在“专业养殖”类申报,不得在“农作物”类重复申报。受补偿的水产养殖户,承包国有水面的,必须持有合法承包合同、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承包费缴费凭证;承包集体水面的,必须持有合法承包合同和承包费缴费凭证。受补偿的稻渔综合种养户,须持有耕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耕地流转合同,田间设有防逃设施。
(三)经济林。
1.补偿对象认定。区内常住户口居民和在蓄滞洪区内承包土地的区外居民在已经运用蓄滞洪区内发展的经济林。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土地,实际经营人为补偿受益人,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树种:在地杨树、杞柳、紫穗槐、果树、葡萄树、绿化苗木、花卉等。由于区域气候特点和经营习惯差别,各地发展经济林树种差异较大,不在上述树种范围的经济林计入蓄滞洪区居民财产损失核查明细表经济林栏的“其他”列,并注明具体树种名称。
规模:具有一定规模的成片经济林木,要求小班种植面积在1亩及以上,按棵承包的,可按每56棵折算成1亩的方法计算。
凭证:受补偿的经济林种植户,应当持有《林权证》;如暂未取得林权证的,应当持有相关土地合法经营的合同或协议,或者持有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审核确认林木权属的书面证明材料。
行洪区及蓄洪区内的行洪通道上种植的经济林不予补偿。经济林套种农作物的受淹土地,按照就高原则,只计算一种,不得重复计算。区内行政事业、公益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企业种植的经济林不予补偿。
(四)居民住房。
1.补偿对象认定。因分洪蓄洪遭受损失的区内常住户口农民合法住房的主体部分,其他搭建的附属建筑物不属于补偿范围。
灾后享受国家统一建房补助政策的区内居民,其住房损失不予重复补偿。已安排移民迁建并获得相应补助资金的群众,其原老房水毁损失不予补偿。2020年对已运用的蓄滞洪区安排移民迁建计划的,则住房水毁损失不予补偿。
(五)家庭农业机械、役畜和家庭主要耐用品。
无法转移的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役畜和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主要补偿因来不及转移所造成的水毁损失,能转移而不愿转移的不予补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主要包括电(动)机、柴油机等农用生产机械。役畜主要包括牛、马、骡、驴等从事农役的牲畜(不含幼畜)。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主要包括空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主要家用电器。以上三项按水毁损失的50%补偿,但登记总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按照水毁损失的100%补偿;水毁损失超过2000元不足4000元的,按照2000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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